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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就业

关于实施2013年"优秀大学生西部基层建功计划"的通知(宁大团发〔2013〕5号)

时间:2013-03-13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
根据团中央书记处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团中央学校部的工作安排,现将我校实施2013年"优秀大学生西部基层建功计划"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组织落实。
一、工作目标
引导优秀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艰苦地区、基层一线就业创业,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锻炼作风、增长才干、建功立业。
二、选拔对象
学生干部及其他特别优秀的大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先考虑。
三、中西部地区包括范围
1.西部地区:四川、重庆、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广西、内蒙古。
2.中部地区: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
四、工作指向
由团中央学校部汇总中、西部省份关于吸纳优秀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安排、人员需求等信息,并组织引导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通过必要的程序到中西部地区党政机关、事业、国企、民企及其他单位就业创业。
五、工作措施
(一)做好摸底动员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要及时了解、掌握本学院毕业生就业情况,特别是愿意到西部地区就业创业的学生情况。其中要重点关注已确定和有意愿到西部地区就业创业的优秀毕业生的有关情况,做好跟踪了解工作。
(二)人员遴选
各学院团委将符合选拔条件且有意愿到中西部艰苦地区就业创业的学生信息于3月31日之前报校团委。校团委将根据相关信息,认真遴选理想坚定、素质过硬、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毕业生上报团中央学校部。团中央学校部、自治区团委、校团委将按照本人志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原则,共同研究、确定有意向到西部基层工作的优秀毕业生初步人选以及各自的具体就业地域、岗位意愿。
(三)岗位对接
    自治区团委将会同校团委负责组织学生参加有关省份及部门的选调生、企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等选任环节。在此基础上,视学生考试成绩、有关省份及部门用人标准等情况,团中央学校部会同自治区团委和校团委,与有关省份及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进行对接,积极沟通、争取确定学生的就业岗位安排。
六、有关要求
此项工作今年系第二年开展,这既是团中央书记处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书记处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部署,也是努力打造共青团引领青年积极投身改革、建设,到艰苦地区和基层一线就业创业的工作品牌的重要举措。各学院团委要给予充分认识,精心组织部署,做好宣传动员,努力扩大工作影响,提升工作效果。
联系人:陈金凤
电  话:2061006(6006)
地  址:校本部A区主楼3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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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3月5日